公安部:一些电诈团伙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利用未成年人、在校生等群体犯罪

   日期:2025-08-03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lekcy.cn/mobile/news/3467.html
核心提示: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郑翔表示,从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电话卡、银行卡滥用依旧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之一。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治理“两卡”违法犯罪,连续多年会同多部门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公安部刑侦局共下发“断卡”线索78万条,查处“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23万人,打掉非法开卡团伙5500余个,缴获非法“两卡”17万余张,抓获银行、运营商“内鬼”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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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20年6月15日,广东广州,警方展示缴获的作案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姬东(广东分社)/中新社

郑翔表示,当前打击治理“两卡”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很多挑战,比如:“两卡”实名不实人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电诈犯罪团伙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电话卡、银行卡,甚至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实施犯罪。针对此类情况,《意见》专门做出规定,列出了8种依法从严惩处的情形,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组织性、职业性、跨境协同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郑翔表示,实践中,公安机关的办案单位要按照《意见》规定,准确区分帮信罪和诈骗罪共犯,对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他人提供帮助,事先通谋或者形成较为稳定配合关系的,要以诈骗罪共犯论处,决不能一“帮”了之;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群体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宽处罚;但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审查深挖,彻查幕后组织者、指使者,依法从严惩处,决不能一“放”了之。

郑翔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灰色产业链,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公安机关也借此机会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小利出租、出售、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避免沦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张寻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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