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为确保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教育公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合理、阳光透明,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划片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招生片区应合理划定并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须经科学测算与评估。
(二)公民同招,均衡发展
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考试、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入学后均衡编班,杜绝重点班、快慢班。
(三)特殊群体,优先保障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权利,完善长幼随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
(四)阳光招生,规范透明
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流程、结果,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线上一网通办”,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三、报名方式
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共设两种登录方式,进入平台报名。
1.登录网址 https://rxyjs.xinkaoyun.com/?eduBurId=4c8b3d5e4e564b彖臘d5b7e0ebea41bca441,进入平台进行填报;
四、招生条件及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分类及要求
第一类: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在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本县适龄儿童、少年(含:①有招生范围内户籍但无对应房产的;②具有大厂县户籍且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
第三类:招生范围内非大厂县户籍,有房产人员子女(需提供房产证明和居住证);
第四类:招生范围内非大厂县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二)入学年龄及特殊情况处理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按“户籍优先”原则划片入学;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居住证,监护人的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年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监护人需提交延迟入学书面申请:外地户籍超龄入学的,需提供户籍地未入学证明。
(三)招生方式
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公办初中:划片招生与对口直升相结合(多校划片、单校直升):
民办学校:县域内招生,优先满足本地需求,线上+线下录取相结合。
(四)其他说明
在划片范围内居住,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进行招生;商业街公共户按照实际居住地监护人的合法房产所对应的招生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为规范城区初中招生秩序,保障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划片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在本片区入学,原在其他乡镇小学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升入其对口初中。
入学提交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所有要件,其认定日期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具体片区划分见附件2《大厂回族自治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五、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8月4日-8月6日)
通过大厂县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学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政策,各学校开展政策解读,公布咨询电话(附件3)。
(二)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8月7日-8月9日)
登录https://rxyjs.xinkaoyun.com/?eduBurd-4c8b3d5e4e564bd5b7e0ebea41bca441网址,进入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填报,按类别填报信息(需上传户籍、房产、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网上核验:(8月8日-8月15日报名期间同步进行初审)①学校审核时间:8月8日-8月10日。学校审核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信息将进行驳回:驳回后,需在驳回之日起2日内完成第二次网上提交。若第二次提交仍被驳回的,需联系所报名学校,将涉及学生的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学校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间截止2025年8月15日17:00。
②各部门联审时间:8月11日-8月15日(请家长多关注审核情况,如被驳回请尽快修改完善报名信息,进行二次提交)。
提交材料具体见《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提交材料劣端任代子朮胲庖弯Λ棉贮亓治单》虧浦(附件4)。
(三)录取阶段(8月16日-8月17日)按招生对象分类“第一类一第二类→第三类一第四类”顺序依次录取,每类仅在前置类别录完且有剩余学位时启动,具体如F:
第一类录取完毕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启动第二类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学校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第三类录取完毕仍有剩余学位的,最后启动第四类录取,规则同上。任一阶段录满学位后,后续类别不再录取。
电脑摇号将邀请公证机构、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结果即时公示。未摇中的学生,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统筹阶段(8月18日)
未摇中或未按时报名的学生,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一)残疾儿童
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确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长幼随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结合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校学位数量,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接收多孩子女入学。若因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就近统筹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学生不得在县域范围内自由择校。
七、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落实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严禁违规招生。杜绝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3.规范民办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超过则直接录取。
4.严格学籍管理。坚持学生就读与学籍注册一致性,严禁空挂学籍。对新生入学后不建电子学籍档案,以虚假信息建学籍或学籍档案,不按规定转接学籍档案,私自向外提供学生学籍信息等情况,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督导问责
1.成立招生督导小组,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成立由党委办、办公室、职业教育与师范教育股、基础教育股、政府督导室等相关股室组成的督导小组,分别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过程实施督导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对违规招生、虚假宣传、收取择校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建立失信名单,对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家长,取消当年入学资格并通报。
八、附则
1.本方案由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各校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后实施。
3.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
1.大厂回族自治县社区名单
2.大厂回族自治县 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3.2025年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4.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提交材料清单
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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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