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禁用“生鲜灯”,最高罚3万!

   日期:2025-09-07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lekcy.cn/mobile/news/4575.html
核心提示:目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印发《 关于开展“生鲜灯”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并组织全省系统聚焦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
目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印发《 关于开展“生鲜灯”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并组织全省系统聚焦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业态,开展“生鲜灯”大排查行动,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 在《办法》施行前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 集中市场开办者和 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 ↓↓↓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统一督促场内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所有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要对在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用户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最新资讯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图文
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200184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