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拘留!这85人请十五日内向珠海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日期:2025-08-14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lekcy.cn/mobile/news/4253.html
核心提示:8月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预拘留公告,要求一批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限期向执行法院履行义务。预拘

8月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预拘留公告,要求一批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限期向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预拘留公告是法院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之前,向被拘留人发出的预先告知。这种公告通常意味着被拘留人涉嫌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可能严重妨害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或者违反了法院的相关规定。法院通过发出预拘留公告,旨在警示被拘留人,并为其提供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为严厉打击逃避、妨碍、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珠海中院决定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2月17日(春节)前,在珠海法院开展“执行利剑”专项行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李金凤等85名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本院正告预拘留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履行义务,逾期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向执行法院提供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执行法院将对提供者的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

珠海中院 0756-2666288

横琴法院 0756-2998496

香洲法院 0756-2683389

金湾法院 0756-7793383

斗门法院 0756-5788723

特此公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4日

图片

文 | 记者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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