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莆田所有小区!3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5-03-05    作者:0gej3 移动:http://www.lekcy.cn/mobile/quote/1135.html


明确公共收益归属

在经营和账户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公共收益归属,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住宅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加强经营合同(协议)监管

根据《办法》,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住宅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事项,应当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向区住建局报备;



简化公共收益使用程序

《办法》鼓励由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中或者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依法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分别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使用公共收益的情形、条件、额度和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收益的使用程序。



明确公共收益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

针对“小区公共收益可以怎么花”的问题,《办法》明确,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维修、更新和改造住宅小区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屋顶、外墙等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公共开支,还首次提出可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水电公摊费用,甚至可用于房屋保险和体检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为业主提供了更多选择。



加强财务审计

为避免增加公共收益年度审计费用,《办法》采取了分类施策的策略。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以下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进行审计;对年度公共收益为5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年审计1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实行统一审计。



增加“业账社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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